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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补缴基数、补缴比例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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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补缴养老保险划算吗?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企业职工,从2015年7月1日起,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金待遇。那么补缴养老保险又需要知道哪些信息呢?下面我们就以太原市为例,一起好好看看吧。
  A:补缴总额

  B:补缴本金=补缴基数×缴费比例(职工为28%,灵活就业人员为20%)

  补缴基数=中断缴费年度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缴比例(60%或100%,由本人选择)

  C:滞纳金=补缴本金×中断缴费起止天数×0.05%

  2.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按《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三)补缴工作流程

  1.参保单位对符合并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补缴的人员,以书面形式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1)、携带人事档案等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进行审核。

  中断缴费且有补缴意愿和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由所在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一式三份)、携带档案等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灵活就业科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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