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我补缴的养老保险,现在长安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说不符合政策要给我退费,不符合政策为啥当时不退,请给我一个说法。”近日,西安长安区市民关建民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长安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违反政策,导致自己不能安心养老。
民生热线:长安区养老中心违反政策退休工人不能享受安心养老
20年前补缴的养老金退休时被退还
关建民说,自己1982年退伍,退伍后因为一些原因未能妥善安置,到了1995年才被正式安置到西安市长安区土产公司。“1982年到1995年期间我打些零工,1995年被安置后算土产公司的固定员工。”
关建民说,那时国家正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自己就补缴了一些保险金。“当时说是1986年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我就借钱让单位为我补缴了1986年至1995年的保险金,一共是2137.5元,随后我每年都是按照规定缴纳的。”
随后,关建民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盖有“长安县社会劳动保障事业管理所”财务专用章的西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收费项目比较模糊,依稀可见“关建民交86年至95年养老金”等字样,金额是2137.5元。关建民还拿出了一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复印件,在复印件上,1986至2016年关建民一直在缴纳养老保险。
“可到退休的时候,长安区养老经办中心说我当时补缴的养老保险不符合政策,要给我退费,这直接影响了我的退休待遇。我找了他们很多次,都是回复说我不符合政策。”关建民说。
长安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退费不影响待遇
今天(3月16日)上午,记者与关建民再次找到了长安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解释到,退费确实有依据,且退费不影响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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