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从2016年12月开始启动,缴费所属期追溯到2014年10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同样缴费,统一待遇计发办法,此举具有重大意义:一是有利于化解“双轨制”和“待遇差”的问题,体现制度公平和规则公平;二是消除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人员流动的养老保险制度壁垒,破解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难题,有利于形成机关事业单位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按参保人员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养老待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能够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充分体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保护和调动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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