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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职工医保最高可报销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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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长沙市发出了调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并且26种常见疾病被纳入长沙特殊病种。其中调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具体包括将会提高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百分比。

  居民手中的医保卡更“实惠”了!

  近日长沙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十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两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从近日起,“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等26种常见疾病被纳入长沙特殊病种,参保长沙 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便可在费用限额内报销50%……

  此外,《通知》提出,长沙市将积极探索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级医院为依托,建立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和居民健康管理办法。

  各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降100元。

  调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具体包括:

  降低住院起付标准。

  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由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调整为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医院200元。

  提高基金支付比例。

  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40%、50%、65%调整为50%、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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