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手中的医保卡更“实惠”了!
近日长沙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十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两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从近日起,“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等26种常见疾病被纳入长沙特殊病种,参保长沙 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便可在费用限额内报销50%……
此外,《通知》提出,长沙市将积极探索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级医院为依托,建立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和居民健康管理办法。
各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降100元。
调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具体包括:
降低住院起付标准。
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由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调整为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医院200元。
提高基金支付比例。
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40%、50%、65%调整为50%、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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