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定的急诊抢救费用予以支付。
急诊抢救在72小时内转为住院诊疗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急诊抢救死亡的,基金按支付范围在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内支付50%,不设起付标准。
【异地就诊】 异地就诊费用予以支付
对投靠居住外地亲属的老人、儿童,办理了异地安置登记手续后,在亲属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比照长沙市同等级别医疗机构相关标准予以支付。对确因技术、设备原因需转外地医院就诊的参保人员,经该市三级以上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比照该市三级医院相关标准予以支付。
【低保家庭】 将可获得医疗补助
对特困参保人员进行补助。
对低保家庭的参保人员,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结算后,由统筹基金进行医疗补助。补助后基金总体支付比例不超过60%,一个结算年度内不超过3万元。
【未成年人】 结算年度调整为9月1日起
未成年参保人员结算年度调整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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