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种困扰的市民不少。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病人的家庭负担,我市决定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根据规定,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病就诊或住院,本人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或无余额支付其应付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时,可使用其亲属或指定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但均应征得被使用者同意。
借卡需提供双方身份证
“支付范围扩大,但使用时需要有严格的手续。”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如果参保人员要使用亲属或指定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的,应向定点服务机构提供本人和被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同时交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备查。
市人社局同时提醒,个人账户资金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其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对此,他们已要求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个人账户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明确经办流程,同时严厉查处违规套取个人账户基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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