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回复:一、办理退房问题: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后,若发现房屋有质量或其他问题的,经购房者与开发企业协商后可向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的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退房手续。办理退房手续需由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购房者身份证明、预告登记表、开发企业的申请、开发企业的承诺、商品房销售合同、退房协议、开发企业网上公示等相关资料。
二、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退款问题:退房办理维修资金退款需提供如下材料:1、需出具退房协议书(如该房在交易中心备案,需交易中心解备案经办人签字,如没有备案,需在退房协议书中说明此房未在交易中心备案)2、房屋解贷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没有贷款,需在退房协议书中说明是一次性付款或注明其他原因)3、个人退款申请4、房产公司退房款财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维修资金票据原件(手工票第二联,机打票第三、四联)6、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以退款人姓名(业主本人)办理的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储蓄卡复印件一张。退契税及解除房贷问题请咨询地税局和你贷款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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