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举行的第三届本市医院管理学术会议披露,上海医改具体方案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全体市民意见。
据悉,自2009年春中央政府启动“新医改”之后,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了各自的医改方案与中央的“新医改”形成衔接。
上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最后一个公布医改方案,并不等于上海做事拖沓,恰好相反,上海在认真落实中央“新医改”所框定的规定动作之外,还力求结合自身存量医疗资源和“十二五”拟新增医疗资源的更为合理的综合使用需求,新增五项“自选动作”。
国家“新医改”有别于“旧医改”的根本区别,是重新确立“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属性。
关于“基本医疗服务”的范畴及内容所指,2008年年初卫生部长陈竺有个权威解释,涵盖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两个方面:前者指,疾病防控、计划免疫、卫生应急、健康保健、食品安全等12个具体分类;后者指,采用基本药物、使用适宜技术,按照规范的诊疗程序提供急慢性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的医疗服务。
所谓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属性,则突出了此两项基本服务以政府提供为主。
由上所及,上海与国家“新医改”对应的医改方案虽说尚待公布(很可能在这周公布),但肯定会遵循国家“新医改”的基本原则进行展开。昨日已被沪上媒体以肯定性语气作“提前披露”的一大亮点是,按上海的医改方案,基本医疗服务将不再设置户籍门槛,实现对全市所有常住人口的全覆盖。
众所周知,上海市区人口目前分为户籍人口、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办成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和短期流动人口四个大类。
到目前为止,前两类人口的基本社会保障差别已经不算太大,差距只在基本社会保障之外的其他“市民福利”方面,譬如子女在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上因家长户籍身份差异所导致的收费及学校选择面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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