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为使参保居民减轻负担,就医便捷,从2011年1月1日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持医保卡、医保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由医院先行垫付,然后由保险公司与定点医院结算。这样就免去了由居民个人垫付、再申请赔付的麻烦。
医保、生育保险
申报提速一个月
从明年3月开始,全市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业务的经办时间及申报流程也出现了变化,实现了“当月核定,当月缴费,次月享保障”,比原有流程提速1个月。
从2011年3月起,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时间调整为每月1日-15日,遇节假日顺延。参保单位申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流程调整为当月办理当月的人员增减变动业务。
外来打工者、农民工
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目前,外埠人员中只有在沈阳市购买商品房的房主及其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可以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从明年1月起,外地户籍来沈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打零工的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沈阳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所需区(县、市)配套的财政补助资金由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所在区(县、市)承担。
四类人群
医保待遇有变
针对退休人员、新生儿等几类人群的医保待遇问题,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年底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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