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今年上半年他从盐城跳槽来南京上班,想把在盐城缴了5年的医疗保险转过来,可南京医保部门却表示,目前南京既不接受外地医保也不转出本地医保。“不是早就说可以转了吗?”周先生很是不解。
南京市医保部门工作人员的解释是,虽然国家和省里的政策出来了,但南京还要根据本地实际再制定出台一个具体的操作办法。目前该办法还没有出来,至于什么时候出来还不清楚。
人社部、卫生部、财政部今年1月联合下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流动人员跨地区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同时要求各省市及时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可到了7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除了西部个别省外,绝大部分省、市都没有出台具体意见为医保“带着走”打开方便之门。
作为外来人口就业大省,今年8月,我省人社、卫生和财政联合出台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不得为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设置障碍,并要求首先畅通参保人员省内流动的转移接续渠道。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省内很多城市,如盐城、镇江、南通等地都已明确,只要外来就业人员在当地参加医保,就可以将其外地的医保关系转来续接,当地人跳槽到外地上班,医保关系转出也没有障碍。但南京、苏州等地都表示目前暂不接收外地医保。
同样,外省城市对流动就业人员的医保关系也做法不一,如上海就明确表示也不接收外地医保关系,但杭州表示可以接转。
不仅如此,由于不同医保基金筹集渠道不同、分属管理部门不同等原因,即使目前已经开始探索转移接续的地区也仅限于城镇职工医保一种制度,对于国家规定的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不同制度之间的转接接续,各地都还没有起步。
对于目前的混乱状况,省人社厅医保专家表示,当前过低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是一个根本原因。很多地区医保还是县或省辖市统筹,一些地区对于医保“带着走”设置障碍,主要出于对地方医保基金安全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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