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诈骗新农合医保金犯罪案件的主要原因
1.参保农民法律意识不强,贪图小利。全市共有30余位农民向涉案人员提供了医保卡、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其中大部分农民是受蝇头小利的诱惑,少部分农民碍于亲戚朋友面子提供相关资料,个别人是在利益驱动下存在侥幸心理,与其一起参与实施诈骗犯罪。
2.工作人员鉴别能力不高,审核不严。涉案人员全部是利用假的疾病证明、费用清单及住院收费收据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销费用。伪造使用的医疗收据票据的面值相对较大,一般为2万至3万元不等,最大的面值有40322元,但工作人员对医疗发票审核时并没有有效识别出票据的真假,也没有及时到村委(居委)社区核实病人住院情况的真实性。
3.内部管理松散没有按章办事,漏洞不少。对县(市)区外住院报销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程序不规范,缺乏针对省级大医院和省外医院的大额票据的审核鉴别制度。实际操作中,在县外医院就诊的参保患者往往不能亲自来办理医保手续,由代办人来办理。但是,制度明确规定: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这些案件中,医疗保险费的申领手续由涉案人员自己或通过第三人办理,在只有代办人签字而没有提供相应有效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医保金照样可以被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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