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宁波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处的一组最新统计数据鼓舞人心:2010年,我市新农合参合率再度提升,达到96.71%,参合农民达331.37万。宁波新农合起步于2003年。2007年,全市农民参合率为91.8%,2008年为92.4%,2009年为96.4%。
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章国平还告诉记者,去年,我市新农合的人均筹资标准已提至342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5元,住院补偿率达到46.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这两项指标均跃居全省首位。
这项已实施八年规模浩大的民生工程,给宁波农民带来了哪些实惠?能解决他们多少后顾之忧?接下来,宁波市又将有哪些新政策出台?
带着疑问,记者近日专程走访相关部门。
住院报销已超过46% 门诊补偿达到30.08%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那都是过去的事啦!”近日,江北区庄桥街道居陆村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宋大妈患腰椎间盘突出症住院治疗后,报销了2.6万元的医药费,她逢人便夸政府好。
宋大妈家境困难。以前,碰到头痛发烧的,都是能熬就不去医院。但参加新农合后,她的医疗费比过去大有着落了。
2010年,在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超过46%,最高支付限额超过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全市参合农民人均住院补偿3464元,同比增加289元;门诊费用补偿率则达到30.08%。而且,九成参合者还做到了门诊家门口刷卡,住院当场结报。
2003年6月,宁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首先在镇海实施,2005年,全市有农业人口的9个县(市)区全面实施新农合,率先在全省实现新农合的全覆盖。
农民出一点,政府补一点,经过几年的运行,新农合已经成为我市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一大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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