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章国平说,李惠利医院和市第二医院已开始奉化新农合的即时结算报销。而2011年,宁海、象山、慈溪、余姚、镇海、北仑六个县市区的新农合即时结算报销工作也将陆续开展(江东、海曙没有参合农民,江北、鄞州的新农合原先就可以即时结算报销)。同时,加入这一行列的市级医院将更多。
他还告诉记者,根据市卫生局的工作计划,到2012年,331万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80%以上的市级医院看病就医,都能享受即时结算报销。
即时结算报销只是这几年我市推进新农合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类似的便民新举措年年都有。
2007年,宁波全面实行门诊报销制度,参合农民不仅在县级、乡镇级医院住院实现了刷卡即时结报,还能在家门口的医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享受到门诊即时报销,补偿比例不低于有效医药费用的10%,并逐年提高。
2008年,我市涉农各县(市)区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最低175元的标准,同时还扩大了补偿范围,将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中药饮片、传统中医诊疗项目的补偿比例原则上高于西药、西医诊疗项目20%。对符合计划生育、妇女保健政策规定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生的有效费用可纳入新农合住院补偿范围。肺结核病辅助治疗发生的费用,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支付范围,以进一步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2009年,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300元、县(市)区级医院为600元、宁波市级医院为900元;补偿范围参照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执行;对符合计划生育、妇女保健政策规定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后余下部分纳入新农合住院补偿范围。凡母亲当年参加新农合的,婴儿从出生之日起随母亲享受当年新农合保障,可不另行交纳参合资金。
2010年,适当扩大了重大疾病门诊补偿范围,将儿童孤独症等需长期门诊治疗、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纳入重大疾病补偿范围。
2011年,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确定相关6个病种,实行标准化诊疗方案,控制例均费用,将新农合制度与医疗救助手段相结合,新农合对上述病种的补偿比例达到限定费用的70%,医疗救助补助比例不低于限定费用的20%,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再按规定给予救助,切实减轻参合对象患重大疾病的自付经济负担。
各县(市)、区全力以赴 新农合新年新台阶
宁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体上由卫生部门牵头,但在具体实施中,各地在大原则政策范围内可根据当地实际,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比如鄞州、江北,由劳动保障部门归口管理,并在逐步探索城乡并轨的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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