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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人和无业人员须社区首诊方可报销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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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新出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了“一老”“一小”和无业人员三个医保体系的“三合一”制度,统一三类人员的门诊报销。新办法还规定了门诊起付线统一为650元,每人的财政补助年标准为460元。此外,老人和无业人员须社区首诊方可报销医疗费。

  【补助】

  年标准为每人460元

  目前“一老”、“一小”、“无业”三类人员享受的财政补贴分别为1500元、50元、100元,人均补助240元。新办法统一了财政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460元进行补助,财政每年增加3。2亿元,补助达6。9亿元,主要用于改善门诊报销待遇。

  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统一由残保金支付,个人不用缴费也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城镇无业居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提醒

  一老和无业须社区首诊

  需要提醒广大居民的是,“一老”和无业人员门诊就医应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并实行转诊制度。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目前没有儿童门诊,学生儿童暂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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