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要巩固在80%、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将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参保居民也将能够“异地就医”……昨日,省医保中心下发了《2011年江苏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要点》,就老百姓关心的医保报销水平等问题作出部署。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将有生育保险
《工作要点》指出,今年江苏将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包括推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参保,做好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等各类人员参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强化多部门合作,将高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确保城镇居民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记者发现,在本次要点中,还首次提出“尽快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这一条款。省人社厅有关人士介绍,目前生育保险主要覆盖到企业,而机关事业单位还没有纳入,因此我省今年将开展这一覆盖工作。
职工医保自付比例巩固在20%
目前江苏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已达80%,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则达到60%以上。《工作要点》指出,今年我省将合理确定参保人员就诊的起付标准和个人支付比例,巩固80%和60%的成果。
省医保中心主任胡大洋说,从现实情况来看,报销75%-80%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标准,如果个人负担太少,容易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个人负担太多,经济压力就太重了。当然,这个报销比例是一个全省平均水平,具体到不同地区、不同病人之间,也有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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