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何办医保卡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查询上海医保卡,当年账户余额和历年账户余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中顾网律师解答:
在职职工以2006年3月份的个人缴费额乘以12个月后,预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个人医疗帐户中按上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注入的部分,全部按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具体金额为22160元)为计算基数。
由于每个在职职工的个人缴费额、年龄段等不同,个人医疗帐户的实际注入资金也不同。
退休人员:74岁以下(193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帐户资金为886.4元;75岁以上(193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帐户资金为997.2元
由于医保账户的基金会缴纳是根据工作年限来分类的,建议你登陆上海医保网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查询。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月24日市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通过,1月30日由韩正市长签署市政府第60号令公布,将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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