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当学生需要向长春市医保管理中心报案时应如何报案?
答:报案有三种方式:
1.0431-85641992(人工电话);
2.9685555(根据电脑提示报案);
3.0431-85678845(传真报案)传真报案时需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写在诊断上,然后将诊断传真至长春市医保管理中心。
八、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时,如何办理医保手续?
答: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时,学生管理科会通知长春市医保管理中心在系统里上对该名学生办理停保手续,停保后,该学生的待遇可以享受到该年度的缴费终止期。
九、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时,如当初入学时一次性缴费四年,如何退费?
答:按照国家试点方案,城镇居民缴费直接纳入国库专户管理,原则上不允许退费。
十、学生退学后,如发生重大疾病并在当年保期内,如何报销医药费。如在国外,是不是至少得回国内治疗,才能报销?
答:如果退学在长春市内,发生疾病可以直接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待遇,如果是在长春市外,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进行报案,然后携带诊断病历首页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进行报销(以上三样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如果是在国外,那至少得回国才能享受,否则无法享受待遇。
十一、学生因病休学,或在休学期间发生重大疾病是否可以回家治疗,医药费如何报销?
答:学生休学无论是否因病,只要在缴费期内,都可以享受待遇,如在长春市本地,直接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如果在外地,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进行报案,然后携带诊断病历首页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到医保中心三楼医药监督部进行报销(以上三样都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同时,还需携带学工处开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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