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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提高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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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武汉市医保中心宣布将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另外居民的医保的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保障了居民的医疗保险权益。

  医保待遇与每个市民息息相关。近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武汉市医保中心负责人,详细解读了该市医保新政给参保人员带来的多重利好。

  居民医保受益最大

  此次医保新政,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受益最大,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生育费用报销等均有亮点,具体为: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300元及以下的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也就是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额度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

  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由50%提高到6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由65%提高到70%,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的比例不变,仍为80%。

  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0万元提高到11万元,达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参保居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顺产、助娩产、剖宫产)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700元/次。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执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规定。

  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翻番

  城镇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职工医保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不变,仍分别为86%、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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