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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职工就医购药应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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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河北省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就医购药时,应该注意携带IC卡和医保病历本,门诊就医须在医保窗口挂号交费,住院期间应医生尽量使用医保药品目录药品等;如果不慎IC卡丢失要到到医保中心相关征管处挂失,在丢失期间需住院治疗或患特种病门诊治疗的到医保中心相关医审处备案。

  (4)常驻外地及易地安置人员在自己选定的定点医院住院的应在5日内向医保中心相关医审处备案。

  (5)年度内医疗费已进入大额医疗保险范围而再次住院的,在定点医院住院的向医保中心综合一处备案,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向医保中心相关医审处备案。

  认定事项

  (1)患紧急抢救病种目录疾病门诊抢救或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此项为先备案后认定)。

  (2)患特殊病种疾病在门诊治疗的以及未认定的肺结核住院治疗的。

  (3)患长期慢性病病种目录疾病在门诊长期治疗的(参保后即可申报认定)。

  上述病种认定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紧急抢救和肺结核住院为所在医院)、特殊规定病种审批表和相关病历资料。

  联系电话:

  医审三处:83865089

  医审四处:83865006

  医审二处:8386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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