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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博爱医院骗取16万国家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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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庆市博爱医院盯上医疗保险金这块肥肉,运用“小病大医”的招数,2年间骗取了国家医疗保险基金达16万元;即开一张给病人价格低的实际用药处方即“小处方”,另一张是上报医保中心报帐而虚开、多开、价格高的用药处方即“大处方”。

  重庆市涪陵区博爱医院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民政救助资金一案,由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涪陵区法院经审理后,于2011年4月1日作出一审宣判:博爱医院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10万元;博爱医院负责人薛友海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博爱医院市场部负责人马江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重庆市涪陵区博爱医院是一家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该院利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之便,将“五保户”、“低保户”病人引诱入院,采取“虚挂床位”、“小病大医”等手段,虚开、多开治疗项目和治疗用药,2年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民政救助资金16万余元。据悉,此医保合同诈骗案在重庆尚属首例。

  医保金这块“肥肉”被盯上

  2007年5月30日、2009年3月4日,博爱医院被重庆市涪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确定为本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在2008年4月3日、2009年3月16日、2010年3月3日,先后与涪陵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签订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期间,博爱医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医保合同过程中,医院负责人薛友海授意本医院市场部负责人马江华等人,以给乡村医生和敬老院院长介绍费等手法,将“五保户”、“低保户”引诱入院。该医院根据其介绍的病人人数和治疗费用提成情况给付介绍费,还给患者免费发放每天8元到1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费用。

  2010年7月27日,涪陵区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涪陵区江东街道办事处新梨村乡村医生张某,串通博爱医院负责人薛友海、市场部职工马江华、医生秦某等,为谋取私利,虚构某五保户2008年12月9日至16日在涪陵区博爱医院住院事实,骗取国家医保金6000元。

  涪陵区公安局于2010年8月2日立案侦查,8月17日将薛友海抓获。经审查,薛友海供述了博爱医院诈骗医保的全部犯罪事实。9月21日,涪陵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薛友海批准逮捕。

  卷宗显示,几位曾通过乡村医生或敬老院院长介绍到博爱医院看过病的五保、低保病人反映,到博爱医院看病住院,医院包接包送,产生了多少费用他们不清楚,也没交或只交过小部分费用。

  同时,薛友海还授意该院内外科医生将拉来的五保、低保病人采取“小病大医”、“空挂床位”等手段,多开、虚开治疗项目和治疗费用,骗取医保金、民政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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