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定慢性病确诊审核程序:
患指定慢性病的参保人从7月1日起可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具有指定慢性病病种诊断资格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见附表)按以下程序办理确诊审核手续:
(一)参保人持本人医疗保险卡、有效身份证明到本市具备指定慢性病病种诊断资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指门诊就医,并建立医疗保险专用门诊病历;
(二)明确诊断后,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广州市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
(三)医院相应专业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签名;
(四)医院医务(或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申请登记;
(五)在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开药并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结算;
(六)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审批;
(七)定点医疗机构打印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的《证明书》一式二份,加盖医务(或医保)部门印章后,一份交参保人粘贴在医保门诊病历指定页上交参保人,作为今后参保人享受相应待遇的凭据之一。
办理以上手续后,参保人即可持医保卡、医保门诊病历到具备相应病种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见附表)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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