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保少儿满了14周岁以后,还可以到原来绑定的一级或二级医院门诊就医吗?
答:不可以。参保少儿满14周岁以后,其原来是绑定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应重新选择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将不能再在原来绑定的一级或二级医疗门诊就医了。
(五)参保人患门诊大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前,应办理哪些确认手续?
答:
1、参保人到诊断医院进行门诊大病确认时,须准备4张一寸免冠照片,参保人既往已确诊患有门诊大病、且近1个月继续用药治疗者,应同时向诊断医院的主诊医师提供近一个月门诊就诊记录及原确诊该疾病相关资料(如近半年内的出院小结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到指定的诊断医院相应专科申请;
3、专科主诊医师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参保人领取回执(证明书第四联);4、参保人凭从主诊医生领取的证明书回执,在15个工作日后到诊断医院医保办查询诊断结果,若确认为门诊大病,则领取《证明书》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专用门诊病历》。
(六)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原来已经经过少儿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确认的患病少儿,还需要再进行门诊大病确认吗?
答:不需要。原来已经少儿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确认的,不需再次确认,直接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大病待遇。
(七)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以后,其住院是不是还需要在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答: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以后,其原来的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随之放开,患病的参保少儿可以在我市任意一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保险住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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