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需先现金垫付
由于目前的医保结算全部采用计算机系统完成,而《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为了保证参保者在5月1日起享受到待遇,在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发出来之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者需要暂时全额现金垫付门诊费用,然后再报销。
具体的就医流程为,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IC卡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以普通门诊方式就医,医疗费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并保留收据。待新系统正式运行后,参保人员凭医疗保险IC卡、全部门诊收据到定点医院报销门诊统筹费用,具体的报销时间社保部门会通知。
按照规定,新系统正式运行后,门诊统筹将取消现行的“现金垫付,事后报销”的方式,到时候,参保者只需持IC卡就医,结算时直接缴纳自己应缴费用就可以了。
居民医保持卡直接结算
居民医保的参保者需持《鞍山市居民医疗保险卡》到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就医,无保险卡的参保人可以持有效期内的《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证》(绿本)。按照规定流程,患者需持医保卡或医疗证挂号,同时领取《居民医保门诊临时就医证》。
结算时,必须持医保卡或医疗证和《居民医保门诊临时就医证》即时核销费用,参保居民只需缴纳个人应该承担部分费用,就医证用于记录患者的就诊记录。需要提醒的是,参保者不可现金结算全部费用,否则应该报销部分费用不予核销。
无医保卡或医疗证的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到鞍山市社会保险局(铁西劳动大厦三楼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医疗证,办证电话852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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