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有破产和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下周开始办医保啦!参保范围包括所有2011年4月30日前退休的国有破产和集体困难企业人员,此前已经参保的需要及时续保,没有参保的可以办理新参保手续。
今年4月30日前退休可参保
按照规定,2011年4月30日前退休的国有破产和集体困难企业人员都可以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这一条件的人群分为两类,此前,政府已经把2009年4月30日前退休的近11万国有破产和集体困难企业人员纳入到职工医保。
目前,这部分人需要办理续保手续,如果6月末之前不及时办理续保手续,则按断保处理。从未参保的退休人员下周起可以办理新参保手续,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参保手续由原企业统一办理
国有破产和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手续由原单位统一到社会保险局三楼大厅医疗保险征缴一处办理。缴费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费180元,超限额医疗保险费88元。续保者可以直接把268元钱交到原单位。新参保者需提供一寸彩色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具体的办理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末、6月16日至6月末的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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