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全市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统筹发展,从2009年起,我市本着整体上提高参保居民待遇水平的原则,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使参加新农合的农区居民全部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如今,农区居民个人缴费仍按国家新农合标准执行,缴费差额由财政补齐,而医保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却由原来的40%提高到70%,最高支付限额也由原来的2.5万元提高到9万元,孕产妇的住院分娩补助由原来的400元提高到1500元。
针对职工医疗保险持卡购药价格高于现金购药的问题,乌海市着手对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进行了改革,由参保人员持卡到“两定”机构消费改为银联卡管理,让银联卡取代了原来的医疗IC卡,既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方便,也促进了药店与诊所间的充分、公平竞争,达到降低药价、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的目的。
为方便居民在外埠定点医院就医,2009年10月,乌海市将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纳入到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2010年5月,我市与这两所医院的异地结算工作成功启动。如今,参保患者在这两所医院住院,可按乌海市医保政策规定直接与医院结算,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其余部分由医保经办部门与医院结算。
今年,乌海市又推出一项便民新举措,转外就医的市民只需将就医的相关资料交到医保部门,大约20个工作日之内所报销的药费就会自动划到医保银联卡上。这一措施的实施,使得在乌海市参保、在外地居住和就医的市民可以更加方便地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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