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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确定17家定点门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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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5月1日起,参保居民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时,门诊医疗费用都可以按比例报销了。此举将有54万参保人员受益,医保基金每年多支出5500万元。不过,到定点门诊就医,报销也有“门槛费”,每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每年门诊最高报销400元。

  5月1日起,参保居民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时,门诊医疗费用都可以按比例报销了。

  鞍山确定17家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有9家,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有8家。5月1日以后,居民医保参保者以及无个人账户人员的职工医保参保者,到这些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就可以按比例报销了。

  5月1日起,鞍山市实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门诊报销医药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个人账户的人员到这些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时,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都可以按比例进行报销了。

  此举将有54万参保人员受益,医保基金每年多支出5500万元。

  确定17家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昨日,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17家医疗机构为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其中,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9家,包括铁东区人民医院,铁东区中医院,铁西区人民医院,立山区人民医院,灵山医院,千山区人民医院,辽宁科技大学卫生所,齐大山医院,东鞍山医院。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8家,包括铁东区人民医院,铁东区中医院,铁西区人民医院,立山区人民医院,灵山医院,千山区人民医院,辽宁科技大学卫生所,鞍山师范学院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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