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全国漫游
开始有效破题
医保关系转续难,一直困扰着许多人。今年,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医保“全国漫游”的步伐明显加快。
今年7月1日,人社部、卫生部、财政部印发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近年来,我国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尤其是农民工,虽然参加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常常难以顺畅接续,难以享受到医保待遇。而这一办法正是重点解决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引发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办法明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经办机构转移。《办法》同时明确,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障碍。
明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更是在医保异地结算方面迈出了一大步。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异地报销难、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问题,《社会保险法》规定,有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通过异地协作机制,来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给参保者带来更多希望。
忧
异地就医报销
仍然麻烦多多
屈大爷退休后从湖南来到北京,和儿子生活在一起。离开老家,他感到最不方便的就是医保报销,“为了报销,每年至少要回去一趟。”对于两地间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差距,屈大爷也很不满。“北京看病,检查费高、药价高,但北京当地的报销比例也高。我在北京看病回湖南报销,湖南的报销比例低,非常不合算。”
据了解,目前医保异地结算虽然明确了“全国漫游”的大方向,但实际运行中让医保关系“转得出,接得下,可操作”还是障碍重重。
这其中最难平衡的是各地的实际利益。目前各地在医保的缴费年限、缴费比例、享受待遇方面有很大差别。北京、上海等地认为,如果实现“全国漫游”,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得了大病,可能就会想着立刻将医保关系转到医疗条件好、报销水平高的地方,这样转入地肯定“吃不消”。
对此,熊先军认为,关键是政府要明确自身的责任,不能光看“是否吃亏”。如果单看医保,实现“全国漫游”可能会给经济发达地区增加一定负担,但西部省份大量年轻劳动力到发达地区打工、纳税、为当地繁荣做贡献,年老后再回到西部养老,可能西部省份会觉得自己“吃亏”了。
此外,解决这个问题还可以通过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来实现,即先力争做到地市级统筹,然后实现省级统筹,再逐步向“全国漫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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