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获悉,从明日起,烟台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有大幅调整: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至18.5万元;城镇居民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至13万元。
据悉,经过调整,预计烟台市直医疗保险基金每年将增加支出超过1200万元,将进一步大幅减轻患者的负担。
城镇职工封顶线 由15万元上调至18.5万元
城镇职工的最高支付限额是一年之内的第二次调整。2010年4月,为了减轻患者负担,烟台市直医疗保险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009年度的9万元,调整为15万元。自2010年10月1日起,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再次由15万元调高至18.5万元。加上大额救助基金的15万元,市直参保患者年最高报销额将达到33.5万元。
经测算,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调整为15万元,市直参保患者减负334万元;再由15万元调整为18.5万元,市直参保患者又将每年减负96万元,二者合计430万元,进一步加大了重病患者的保障力度。
城镇居民封顶线 由8万元提高至13万元
城镇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线也同时提升,据了解,自2010年10月1日起,烟台市辖区参保居民因住院和治疗统筹病种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至13万元。各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药品目录》调整 增加1133个可报药品
据了解,烟台市2010年版《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3934个,其中,西药1941个,中成药1923个,民族药70个;甲类药品778个,乙类药品3123个,限工伤保险使用的有29个,限生育保险使用的有4个。
与2006年版相比较,可以报销的药品范围扩大了:一是新增药品及剂型1133个,其中,西药414个,中成药697个,民族药22个;二是取消药品296个,其中,西药148个,中成药145个,民族药3个;三是限制使用范围发生变化共1125个,其中,内容发生变化的626个,新增使用范围405个,取消使用范围9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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