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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调整医保目录,增加1133个可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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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烟台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有大幅调整。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均有所提高。此外,2010年版《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3934个,与2006年版相比较,可以报销的药品范围扩大了。这减轻烟台市直参保患者负担每年约600万元。
  此外,部分药品的自付比例降低。药品自付比例将由0%、5%、15%、30%调整为0%、5%、10%、15%。0%、5%的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维持不变;原自付比例为15%的药品,属于国家、省基本药物范围内的,自付比例由15%调整为10%,其他的自付比例维持15%不变;新增药品、由甲类调整为乙类药品及原自付比例为30%的药品,统一调整为15%。由原自负比例30%调整为15%的药品有138个。

  经测算,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后,预计将减轻市直参保患者负担每年约600万元。

  据悉,2010版《药品目录》适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诊疗项目》调整     64排CT纳入统筹范围

  2010年版《诊疗目录》自付比例共分为五档:0%、5%、10%、20%、30%,2010年《诊疗目录》最高限价共370项,部分项目最高限价略有提高。2010年版《诊疗目录》共汇总一次性材料545项,较2006年版新增279项。2010年《诊疗目录》新增项目包括64排CT;CIK细胞治疗和血浆置换项目。

  经测算,实施2010年版《诊疗目录》后,预计市直医疗保险每年将增支统筹基金560万元。

  据悉,2010年版《诊疗目录》适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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