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医院也要承担责任
昨天,记者致电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热线12333。工号109的客服人员说,参保人住院需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由医院工作人员核对后方能享受医保减免优惠。“如果被查到违规,病人需要退回违规享受的优惠,医院也要承担责任,并被处以罚款。”
个案一
主管为住院员工改名字
7月18日晚8时许,在花都佳恒板业公司做扶板的黄爱萍,于生产车间被同事驾驶的叉车撞倒在地,同属生产部的其丈夫吴先生与一个主管当即把她送往炭步镇人民医院。吴先生介绍,黄爱萍两条小腿粉碎性骨折,医生为她动手术钉入钢板,预计未来半年都得卧床养伤,能否重新走路仍是未知数。“驾驶叉车的同事承认当时喝了3两酒,事后已被开除。”
让人费解的是,妻子受伤躺在病床上,病人卡的名字却不是黄爱萍,而是一个全无关系的局外人――潘娟。
吴先生说:“事发后,我太太是以实名入院,生产部主管胡志辉来过医院更改名字,此后她就以潘娟的身份住院治疗。”为了获得更好的疗效,吴先生申请转到广州市区的正骨医院治疗,却被公司以太远为由拒绝。“但凡工伤,都指定到炭步镇人民医院或花都区人民医院救治,公司说要去别的医院就自掏腰包。”
吴先生提供的住院费用清单显示,从7月18日入院到8月8日,总费用18486元,减去公司入院时已缴的10500元,目前黄爱萍欠7986元未付。
个案二
被换名无法享受意外险
21岁的徐翔宇也是佳恒板业公司的生产工人,他的左臂有一道形如“拉链”的10厘米疤痕,里面植入了一块钢板,用以固定骨折处。今年3月22日,他在工作时手臂受伤,被送进花都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4天,花费47000多元,“全部由公司解决”。
徐翔宇没有购买社保和医保,在公司的打点下,住院期间他一直冒用同事“王木养”的身份,究竟医疗费用是由公司全额承担,还是部分使用了王木养的医保金,他至今全然不知。疗伤期间,治疗事项要靠公司打点,他也不好多作声。
徐翔宇刚来广州工作不久,河南驻马店老家的家人便为他买过一份意外保险,“是新华保险公司的,我这样的重伤,可以得到治疗费用七八成的保险赔偿。”然而,包括病历在内的就医记录都是“王木养”名下,真正的伤者徐翔宇根本无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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