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全国率先启动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了天津学龄前儿童、学生、未就业城乡居民,以及没有养老金的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参保人数已达到500万人。昨日(8月14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9月1日开始至今年底,2012年城乡医保的申报缴费工作又将开始,全市4000多家街道、乡镇或社区居、村委会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将为居民就近办理参保手续,市民也可以拨打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查询办理地点。
探访了几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了解到城乡医保最近一年来的参保特点,以为明年申报缴费居民做个参考。
特点一
三方面调整
据介绍,自今年开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三方面的调整:
一是提高了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起付标准为100元。二级医院报销比例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二是降低了门(急)诊医疗费用的门槛费。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由800元调整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仍为3000元不变,按照缴费档次的高低,分别报销40%、35%和30%。
三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在2010年度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0元。其中成年居民筹资标准分别调整为580元、370元和240元,筹资标准增加部分由市和区县财政分担,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其中,学生、儿童参保筹资标准仍为每人每年100元不变。
特点二
三个缴费档
目前,城乡居民医保提供了三个缴费档,一档580元,个人缴纳330元,政府补助250元;二档370元,其中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补助210元;三档24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180元。
在有了更多选择的情况下,市民更加青睐哪个档次的缴费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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