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住院起付线降低参保人可减负2%
羊城晚报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林甲松报道:从11月1日起,广州市再次大幅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将给参保人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利好”?羊城晚报记者15日采访了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郑玉华、医保处处长张学文等权威人士进行贴身解读。
住院起付线降低20%
利好:(相关政策见下表)
参保人住院起付标准对比
医院等级 原统筹金起付标准(元) 新统筹金起付标准(元)
退休人员 在职人员 在职人员 退休人员
一级医院 3 5 0 5 0 0 4 0 0 2 8 0
二级医院 7 0 0 1 0 0 0 5 6 0 8 0 0
三级医院 1 4 0 0 2 0 0 0 1 1 2 0 1 6 0 0
解读:符合报销范围的医药费,超过相应起付线后,即可按比例纳入报销。通过降低统筹金起付标准20%,可使参保人住院医疗费个人负担减轻约2%。此外,患精神病的参保人在本市医疗保险指定精神病专科医院或精神病专科病区住院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设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乙类项目自付率降低
利好:(相关政策见下表)
降低参保人乙类项目费用个人先支付比例
调整项目 原个人先支付比例 新个人先支付比例
乙类药品 1 0 % 5 %
乙类治疗项目 2 0 % 1 0 %
乙类检查项目 3 0 % 1 5 %
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5 0 % 1 0 %
各种人造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 5 0 % 2 0 %
解读:乙类项目是指对一些特殊的药品、项目,参保人要先支付一定比例后,才纳入医保按比例进行报销。调整让一些特殊病种参保人受益多。比如常见的髋关节置换,一个人工关节如果需要2万元,原政策参保人要先支付1万元后,剩下的1万元才纳入按比例报销。按新政策,个人只需支付2000元后,就可纳入报销,减负十分明显。
新封顶线大幅提高
利好: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慢性病基本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181440元/年)提高为6倍(272160元/年)。
解读:按4倍的封顶线,广州医保每年突破的只有2000多人,比例约为0.23%,超过之后,广州医保还有15万元的大病补助,两者都突破的每年约400多人。新的标准实施后,封顶线加上大病补助,一个年度最高可报销42万多元,估计广州医保几百万参保人中每年只有几十人有可能突破这一额度。
医保卡“全家通用”
利好:扩大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发生的相应医药费。
解读:充分发挥个人账户的节余资金,减轻家庭成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当期医疗消费的经济负担。在具体操作上,如果界定为亲属由参保人自己把握,不需要特别的证明。在支付相关费用时,出示参保人的医保卡及身份证即可,手续也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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