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中医药不仅会纳入医保,而且医保病人使用中医治疗报销比例还将提高。”日前,济南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扶持中医在济南的发展。
医保病人用中医治疗的
报销比例至少提高5%
《意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药品目录条件的中医诊疗技术等,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
根据要求,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使用中医药治疗的,其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要比使用其他治疗的提高10%;对住院病人采取针灸治疗的报销90%;在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对全部使用中医药治疗的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参保人员,其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
综合医院
中医床位应占5%以上
按照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市中医医院改扩建;到2015年前完成本县(市)区中医医院的改扩建和设备配置,建成中医特色明显、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区域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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