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就医取消首诊转诊制
从2012年1月起,参保人员住院就医时,不受现行首诊定点医疗机构限制。这意味着,太原市居民医保住院取消首诊转诊制。首诊转诊制即参保人员要到自己参保时选定的首诊医院就诊,若想转诊,需要首诊医院同意才行。转诊后,相关医疗费用先垫付,然后到首诊医院结算报销。"取消首诊转诊制后,参保人员就可以在10个县(市、区)自由选择定点医院住院,报销费用也可在看病医院立等报销,不用垫付以及来回奔波。"周峰介绍。
非参保期内新生儿也免费享医保
居民医保的参保期一般在9月至12月。在非参保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在取得太原市城镇户籍后,只进行参保登记,不缴费,本自然年度内,便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次年,再在参保期内正常缴费,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这样的人性化政策将给太原市新生儿带来实惠。
职工、居民医保涉及的惠民政策
9项治疗性康复项目入医保
此次太原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都扩大了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范围。2011年9月起,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9项治疗性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目前,这些费用由参保人员自付。
门诊大额疾病报销增加18种病
2012年1月起,在原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统筹基金部分报销门诊大额医疗费的12种疾病基础上,再增加18种疾病,即:慢性中(重)度症病毒性肝炎、活动性结核、血友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度精神分裂症、慢性白血病、癫痫病、帕金森氏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风湿性心脏病、肾功能不全、股骨头坏死、肝硬化、强直性脊柱炎。新增加的18种疾病的认定、报销等办法由市医疗保险中心另行制定。
同时,2012年1月起,原规定的7种门诊大额疾病,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标准(除脑血管后遗症致神经功能损伤)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一倍;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标准为职工医保最高报销限额标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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