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新农合大病救治具体病种报销费用
1、室间隔缺损(VSD)、房间隔缺损(ASD)
外科手术治疗:体重<10公斤:2.5万元。
体重10-15公斤:2.2万元。
体重>15公斤:2.1万元。
以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为主要诊断的复合畸形手术费用加收0.5万元;采用介入治疗费用标准为2.8万元;室缺合并肺动脉高压(中度以上,MPAP≥40mmhg)的费用标准为4.5万元。
2、动脉导管未闭(PDA)
外科手术治疗:1万元;介入治疗:2.2万元。
3、肺动脉狭窄(PS)
外科手术治疗:3万元(仅限肺动脉瓣狭窄的1.8万元);介入治疗:2.2万元。
4、主动脉缩窄(COA)
外科手术治疗:3.8万元(仅限主动脉瓣狭窄的2.5万元)。
5、法洛氏四联症(TOF)
外科姑息性手术治疗:3万元。
外科根治性手术治疗:体重<10公斤:5万元。
体重10-15公斤:4.5万元。
体重>15公斤:4万元。
6、完全性大动脉转位(TGA)
外科手术治疗:5万元。
以上农村儿童先心病救治定额包干费用均含入院时确诊检查费用及出院后复诊费用。经复诊后确诊不具备手术指征者,其医疗费用不列入按病种定额付费范围,按新农合统筹地区规定补偿政策进行补偿。介入失败再行外科手术治疗的补偿标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结算。
(二)儿童白血病
1、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标危组患者全程治疗费用标准为10万元(含感染、贫血、出血的治疗费用)。其中第一年诱导缓解和巩固强化阶段费用标准控制在8万元内,第二年、第三年维持治疗阶段费用标准分别控制在1万元内。
中危组患者平均全程费用标准为12万元(含感染、贫血、出血的治疗费用)。其中第一年诱导缓解和巩固强化阶段费用标准控制在9万元内,第二年、第三年维持治疗阶段费用标准分别控制在2万元、1万元内。
高危组患者平均全程费用标准为14万元(含感染、贫血、出血的治疗费用)。其中第一年诱导缓解和巩固强化阶段费用标准控制在11万元内,第二年、第三年维持治疗阶段费用标准分别控制在2万元、1万元内。
2、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平均全程费用标准为10万元(含感染、贫血、出血的治疗费用)。其中第一年诱导缓解和巩固强化阶段费用标准控制在8万元内,第二年、第三年维持治疗阶段费用标准分别控制在1万元内。
对急性白血病患儿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实行大病定额补助的标准为15万元。急性白血病患儿实施全程规范化治疗后再次复发或造血干细胞移植病人在本地行诱导期治疗以及因其他原因退出临床路径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按病种定额付费范围,按新农合统筹地区规定补偿政策进行补偿。
(三)其它农村重大疾病
1、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
外科手术治疗:2.1万元(限三甲医院);1.8万元(其他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医院)。
放化疗:0.65万元/次(限三甲医院);0.5万元/次(其他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医院)。
2、耐多药结核病
临床路径全程规范化住院治疗:1.5万元。
门诊费用定额标准为1500元/月。
3、重性精神病
临床路径全程规范化住院治疗:1.0万元(限三级医院);0.6万元(限二级医院及精神病专科医院)。
门诊费用定额标准三级医院为500元/月;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为400元/月。
4、终末期肾病
门诊血液透析费用标准(不含药费和其他费用):400元/次(限三级医院);350元/次(限二级医院)。
门诊腹膜透析费用标准(不含药费和其他费用):按住院规定报销比例补偿。
5、农村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
住院手术治疗费用标准:1.2万元。
人工耳蜗植入装置费用标准:限10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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