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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开其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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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查了解到,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城镇居民因对缴费时间缺乏了解或疏忽造成“断保”,其间发生医疗费用无法报销,从而加重家庭的经济负担。

  该工作人员表示,医保实际上是一种公益性的保障制度,可以给市民减少风险,目前烟台市城镇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报销最高限额为8万元,可极大地减轻患者及家庭的经济负担。

  烟台市医保处建议广大参保居民,首先要在每年的八九月份到自己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缴纳医保费,一旦在当年的集中缴纳期没有缴费,要及时补缴,这样在缴费次月产生的医疗费用便可以报销,同时提醒市民要及时留意相关医保政策的变化,以免出现重大疾病影响报销,造成经济损失。

  医保小提示

  1、在市民的医保卡上写有“有效期至2012”之类字样,并不是医保可进行报销的有效期,实际上这是告诉市民到2012年应该更换新证,而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则采用“缴费一年,享受一年”的政策。

  2、目前烟台市的城镇居民集中缴费期为每年的八、九两个月份,当时未参保或中断参保的居民在以后参保时要一次性补清自符合参保条件时至今的医疗保险费,其医疗待遇自缴费次月起享受,且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也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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