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状态
退休
年龄段
退休70岁
(含70岁)以下
70岁以上
单位缴费
比例
4.8%
5.1%
每月
最低计入
103.77元
110.26元
政策规定:按医院的等级划定起付线,目前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参保人员(包括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保险年度内住院或门诊紧急抢救达到二次(含二次)以上时,起付标准减半。
我市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目前确定为20万元。超过最高限额的,通过大额医疗保险解决。
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报销待遇
(注:乙类项目先自付10%,再按甲类项目比例支付;适合放宽项目先自付30%,再按甲类项目自付比例支付。使用体内置换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国产的个人自付35%,进口的个人自付50%;使用医保范围外项目的费用需全自费。)
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
医院等级人员类别甲类项目自付比例
三级在职14%
退休11.2%
二级在职11%
退休8.8%
一级在职8%
退休6.4%
定点社区在职8%
服务中心退休6.4%
【报销算账】
案例一
在职职工吴女士,因踝部骨折,在一家三级定点医院做手术,住院25天,医疗费用2万元,其中自费药品500元,甲类药品14900元,乙类药品2000元,适合放宽的特殊检查项目600元,其他空调费和饮食费等自理费用1200元。
完全自付费用:起付线800元+自费药品500元+自理费用1200元=2500元
部分自付费用:
甲类药14900×14%=2086元;
乙类药2000×10%+(2000-2000×10%)×14%=452元;
放宽项目600×30%+(600-600×30%)×14%=238.8元。
个人负担总费用:5276.8元
医保报销:14723.2元
报销比例:7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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