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高解春认为,基本医疗保险应该明确“何谓基本”,现有的医保基金筹资水平,还有很多医疗项目医保无力承受。
而在更早实行总额预付的江苏省镇江市,该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处长钱小山则指出,一方面,医疗保险应该主要针对个人或家庭无力承受的因疾病及治疗可能引起的经济风险。但在实际执行中,医保政策带有很多福利性的思想,“福利用医保支付,不符合保险学互助共济的原理,给基金造成了浪费。”另一方面,医疗保障的水平应该根据参保人的支付水平决定。当前,城居医保和新农合都存在筹资水平远低于城职医保而保障水平相差不大问题,既要用城职医保的结余来弥补赤字,又引发了一些实际上已经就业的人群放弃城职医保,转向城居医保和新农合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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