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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少儿医疗保险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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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已于6月14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意味着我市少儿医保制度的正式建立,标志着解决我市少年儿童医疗保障问题有了制度保障。

  (四)缴费

  缴费标准暂定为150元/年/人。实行财政和少儿家庭双方共同负担的原则,财政每人每年补助75元,少儿家庭75元,意味着少儿家庭只要每月支付6.25元,在不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基础上就能使孩子得到医疗保障。对于低保困难家庭,参照低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由市民政局统一办理参保手续,费用由福利彩票基金支付。

  (五)经办机构和管理

  由社保机构征收少儿医疗保险费,每年9月份统一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对各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收费,学校积极协助配合。

  本市户籍所有未入学、入园的少年儿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每年9月份持居民户口簿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六)享受待遇和停止享受的时间

  参保人每年缴费一次,每年9月份统一缴费。参保人在每年9月份以外的时间办理参保的,设置3个月的等待期,即申请办理参保之月起的第4个月才能缴费参保,并于缴费当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通过设置3个月的等待期,防止有病才参保,没病就不参保的现象。

  (七)关于实施时间

  自2007年9月1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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