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采取了诸多包括制订国家医保目录在内的诸多新医改举措,其主要目的正是为了解决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贵及看病难,正是为了呼应民意,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然而,当所有的这一切努力,当国家财政为百姓看病贵埋单的巨额费用被药企、流通企业、医药代理、医院及医生、国家相关部门当事人(“被攻关”者)等层层大量“套取”,当百姓那辛辛苦苦挣得的有限的薪水或辛苦钱被上述一系列利益链大肆“盘剥”,无论是相关部门的政策漏洞或者是官商勾结等哪一种情况,都应该被尽快得以严格依法解决。而这一点,显然并不是“难于上青天”之难题(诸如药品目录制订和药品价格制订分属不同的部门,要么采取联署办公的方式解决或者合并到某一部门),一句话,只要是为百姓着想的,没有想不到的办法,没有不可采用的举措。更重要的问题还在于,所有的这一切举措,都一定会得到最大多数公众的最大力支持的。
药品违规涨价,本不该无“药”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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