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医保监管办法》中也明确了参保人员不得将医保卡、就医记录册等医保凭证出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将被处以退回违规费用、警告、1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将其医保费用记账结算改为现金结算1至6个月。对出借冒用、伪造变造医保凭证等诈骗医保基金行为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定点医药机构相关科室或工作人员若严重违反医保规定,将被暂停其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医保费用的支付,上海还会把违规责任延伸到医院科室和执业医师,加大对违规行为人的处罚力度。
将整治地下药品市场
法规颁布后,如何贯彻落实?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5月1日实施《医保监管办法》和7月1日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推出一系列加强医保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合理支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利益的措施和办法。
据悉,市人保局近期将与卫生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执业医师暂停其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资格。同时,上海将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地下药品市场”行动,严厉打击骗取医保药品贩卖的违法行为,对设摊收药或收医保卡、骗取医保药品贩卖等违法分子实施严厉打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市还将不断完善门诊就医管理,实行更加严格的门诊代配药制度。比如,定点医院将在门诊挂号、收费等窗口配备摄像探头,防范各类医保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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