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济南市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济南市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如下:

  济南市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济南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城镇集体所有制、私营、外商投资等各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济南市劳动局是本市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和县(市)、区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具体负责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业务工作。

  卫生、财政、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配合做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遵循以下原则:

  (一)医疗保险责任由国家、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

  (二)医疗保险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医疗保险实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职工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个人对社会的贡献适当挂钩;

  (四)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五)保证基本医疗,正确引导消费,鼓励节约,反对浪费,强化医患双方的自我约束,实现医疗费用的良性循环。

  第二章医疗保险基金

  第五条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医疗保险帐户金、企业医疗保险调剂金(以下分别简称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金、企业调剂金)三部分组成,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

  第六条医疗保险基金按下列规定筹集:

  (一)职工社会统筹基金,按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按月提取,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离退休人员社会统筹基金按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按月提取,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按规定提取的社会统筹基金,由企业开户银行于每月10日前代为扣缴,转入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在银行开

  设的专户。

  (二)个人帐户金由企业按以下比例于年初一次性计提:

  1、个人上年度工资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按社会平均工资;个人上年度工资高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按本人工资总额;45周岁以下的职工按4%提取;45周岁及以上的职工按6%提取,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记入个人帐户。

  2、职工个人暂按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缴纳医疗保险费,由企业代扣并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