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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医疗保险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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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凡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成都市社保局或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参加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成都市社保局:如果你从单位离职由单位办理中止手续,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工商、农业、建设)银行个人结算存折到成都市社保局2楼B区办理个人参保手续。按照现行政策,成都市个体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以四川省2005年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1220元)为基数,分60%、80%、100%三个档次,缴纳比例为20%;医疗保险以成都市200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440元)为基数,缴纳比例为9.5%;生育保险以成都市200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440元)为基数,缴纳比例为0.6%。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征收。

  ■请问外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能否转到成都市?应当如何办理手续?之后能否购买补充医保?

  成都市社保局:外地的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办理转移,只能重新参保,参保后可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地转移到成都后,基本医疗保险不累积计算,养老保险要累积计算。至少需要缴纳15年基本医疗保险,而养老保险费用需要缴至退休,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待遇。在成都行政区域范围内医疗保险可以转移缴费年限,个人账户金额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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