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未成年人医保法年缴90元可报销20万
个人只需年缴费90元钱,便可享受最高保障限额达20万元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的费用报销。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珠海市颁布并正式实施了《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将包括外来工子女在内的未成年人都纳入到了医疗保障范围,成为广东全省、国内其他地区推行未成年人医疗保障的有益借鉴。据了解,办法的实施将惠及全市27万多名在校、在园的未成年人,其中包含外来工子女7万多人。
低保家庭参保无需缴费
据介绍,此次珠海市推进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实行多元的基金筹措渠道并重点倾斜弱势群体。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参保人定额缴费与市区财政定额补贴相结合的缴费方式进行筹集,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参保人定额缴费为每人每年90元,市区财政分别补贴15元。符合规定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同样享受补贴。但参照本办法参保的大专院校学生不享受财政补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为确保能让所有适龄的人员参加到医疗保险当中来,办法同时规定了除对农民和被征地农民,以及“低保”家庭的参保进行适量减免外,还规定对珠海户籍“低保”家庭参保人,个人不需缴费,有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补贴60元,并将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大专院校学生需交120元
根据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凡珠海市中专、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类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及儿童,其中包括与该市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是在该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人员的子女,户籍不在校、未入园的未成年人以及已参加本市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均可参保。而珠海市行政区内的大专院校在册学生,也可以院校为单位参照本办法进行参保。同时,较好地实现了与农村合作医疗办法的对接,如对已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和被征地农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定额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45元,市区财政分别补贴7.5元;农村低保家庭参保人员,个人不需缴费,由市区财政分别补贴30元。
参保时间越长限额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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