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参保所需缴纳的费用并不高,但依据办法参保后可享受的待遇却可说是很高。依据办法规定,参保人享受的最高限额与其连续参保时间挂钩,对参保年度内所发生的符合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的,如连续参保时间在6个月内(含6个月)的最高限额为5000元,连续参保时间2年以上的,限额将达到20万元。
此外,为了避免有参保人过度医疗,办法提高在低费用段时对发生在一、二级医疗机构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并根据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分段来提高基金支付比例。如5000元以下的,在一、二级医疗机构的支付70%,在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60%,5000以上至20万元的可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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