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发生的普通病和慢性病医疗费,不予报销。
5、职工医保大额医疗保险有何变化?
答:职工医疗费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赔付由原来的85%提高到9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赔付医疗费的限额由原来的14万元提高到20万元。
6、居民医保新政策个人或家庭缴费有何变化?
答: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基本医保费市区为每年每人由原来的50元调整为40元。驻石高校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由原来的50元调整为20元。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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