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保局给出了公务员公费医疗并轨的时间表:2013年,33万中央单位公务员将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此前,在海淀、西城、平谷三区试点的基础上,北京市18区(县)45万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并入职工医保的改革已于今年1月1日启动。
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市、区)取消公费医疗,只有广东、江苏、江西等少数省市尚未完成这一改革。
而2009年4月出台的新医改方案明确,3年内基本实现医保全覆盖,这意味着,原则上所有现存的公费医疗都应在今年内实现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轨。
把公费医疗并入城镇职工医保的“大盘”,普遍做法是“基本医保+医疗补助”。虽然公务员享受的医疗保障水平仍将高于一般参保者,但改革至少迈出了不同医保制度并轨的第一步;同时,原本体制外循环的公费医疗财政拨付,也将充实城镇职保的资金池,加强其风险承受和支付能力。
并轨有利于充实医保资金池
根据2009年公布的新医改方案,我国将在3年内基本实现医保全覆盖。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王保真教授指出,医保制度全覆盖要求“人人享有”,意思就是人人“公平享有”,革除以身份区别待遇的制度弊端是必然之举。
作为全国首批医保试点之一的江苏省镇江市,在1994年改革启动之初就顺利实现了公费医疗的并轨。其制度设计就是“不以人群区别待遇”,主要由筹资水平决定保障水平,只要按规定足额缴纳费用,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大病患者等在内的任何人都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镇江人保局医保处的人士表示,镇江医保没有“身份烙印”,这是“公平”的首要体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解释,在基本医疗保险这一块,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老百姓的参保办法是一样的。
根据《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文)规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财政和个人负担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一般企业支付社会平均工资总额的6%,个人在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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