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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北京医保报销比例提升中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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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今年5月1日起,北京市实施了一项新的医疗报销政策: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7万元调整到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0万,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万。

  对于医疗报销比例调整的特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杨晶曾向媒体这样透露:在2001年到2006年之间主要是解决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降低门诊医疗费用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1500元降低到1300元,同时还降低了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在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可以达到96%。而近几年主要考虑在职职工的医疗待遇水平提高,放开了在职职工门诊慢性病开药量,降低了在职职工门诊报销起付标准,提高了社区门诊报销比例,目前全市560万在职职工均可享受到这一政策。

  杨晶还解释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由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的职工,还有一部分是在人才和职介中心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待遇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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