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首席行业分析师邹敏表示,本次预计的降价实际上是对2011年医保目录调整的延续,预计降价基调与去年接近,平均降幅在20%左右,最大降幅可达40%,专利药预计为5%左右的降幅,而为了进一步缩小同种药品价格间的差异,外企专利过期药品此次降幅预计在10%。而会议讨论的总体思路表明,要对竞争较大的产品限定最低降价幅度,最低降幅为5%,竞争小的产品设定最高降价幅度,最大幅度设定为40%。
价格调整思路有变
据一位参加上述会议的专家表示,此次的降价方式为:以企业产品中标价和国家定价之间的差价进行对比,根据排序确认某品牌药为高价药还是低价药,综合考虑成本、出厂、批销、流通、医院销售价格五大因素,通过不同的参考比例和测算方式来确定具体企业品种的降价幅度。
其实,早在2010年,时任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郭剑英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表示,政府调价要综合考虑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实际交易价格等因素,并区分不同情况,突出重点。
根据《价格法》、《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我国对药品实行三种定价形式: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企业自主定价,其中,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在2010年年初,发改委就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价格进行了调查,要求企业呈报三年的价格数据,同时参考地方物价部门登记备案价格、各地中标价、重点省份重点城市医院购进价格,以及大型公司交易价格。
从以上的讨论方案来看,基本遵循了以上的调整思路,如果说2011年的价格调整还没有看到明显的市场化思路的话,此次价格调整思路市场化的脉络更加清晰。此次降价将产品中标价作为国家定价的最重要指标,同时强调缩小单独定价产品与仿制药产品的价格差,就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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