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补充”到“保基本”
在“扩大保障覆盖面”的改革进程中,诸多地区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始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进一步拓宽到职工、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相继涉足由政府“一手包办”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参与程度越来越深。
2011年12月,本着进一步实现本地区基本医疗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健康发展的原则,人保健康浙江分公司与建德市社保中心签署了《建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协议》,自2012年1月1日起,双方合办的基本医保管理模式将覆盖全市城乡居民,成为浙江省第一个实现对全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的政府委托业务项目,也是“湛江模式”在浙江省复制推广的一次突破。
“有了职工大病医疗补助保险的合作基础和初步经验,双方在风险管理、协调机制、服务流程等方面基本能够达成共识,这有助于我们在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有效规避风险,提高工作效率。”赵波称。
通过将一些专业管理技术延伸应用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过程中,有效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缓解了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经办压力,提升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水平。
“例如,我们可以协助政府开展政策咨询、基金征缴、信息维护、待遇支付、异地就医管理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等一系列事务性工作,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就可以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当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开展政策研究和监管指导工作,提升管理效率。这是人保健康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推动公共管理创新的积极尝试。”赵波称。
在杭州建德,中国人保健康浙江分公司员工为参保群众提供CCT健康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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